怕重蹈農地種電亂象 漁電共生審查更謹慎
2019-04-17
22:41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台南七股養殖漁民與地主昨天到市府前抗議,要求盡快通過漁電共生綠能案。圖/漁民提供
台灣積極發展綠能,繼農地種電後,又進行漁電共生,但在今年1月審查要點公布以來,全台尚未有案件通過,綠電業者指政府單位「刁難」,但熟悉內情者認為可能是過去農地種電產生太多後遺症,發展漁電共生才會更謹慎。
繼先前雲林漁民抗議,昨天台南沿海養殖業者也到市府抗議,據悉,當地1公頃魚塭過去出租養殖的租金是3萬元,而出租種電,每公頃租金爆增為30萬元,不少地主去年就與綠能業者簽約,但因尚未種電,仍只能領3萬元,讓地主相當心急。
「台鹽綠能」在嘉義與台南推動漁電共生,光是台南簽約的魚塭就有500公頃,台鹽綠能副總郭政瑋說,之所以會有7成與4成認定的不同,主要是農業局漁業科審查方式把共用溝渠、水利道路等非養殖場域也納入計算,導致同意人數比例下降。主要是要點上並未明確規定,致電業商與政府認知有落差。
抗議者也抱怨,先前抗議的人都不是地主,卻以環保等理由阻撓漁電共生案通過。
官員透露,之前農地種電衍生糾紛,最初政府單位核准鬆散,導致農地上的太陽能板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卻與農地使用目標不符,加上太陽能板下根本無法種植,許多農民悔不當初。
目前漁電共生的相關研究也不多,是否會影響養殖還看不出來,未來會不會有像農地種電的亂象,誰也說不准,農政單位擔心重蹈覆轍,才會在審查時格外小心,也引發刁難之說。
農業局表示,發展綠能是政府目標,漁電共生過去也有小規模成功案例,會抱持此原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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