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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5日 星期日

用電大戶須購「綠電」 卻無綠能可買


用電大戶須購「綠電」 卻無綠能可買

201955 公視 黃立偉 陳信隆台北報導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未來用電大戶必須要買一定比例的綠電,不過,廠商卻面對到可能買不到綠色能源的問題,目前台電必須要降低碳排放,所以就算台電有想要轉賣綠電也有難度。經濟部回應,已經要求台電,趕緊修正相關的合約內容。政府力推綠電,也要求用電大戶,須購置一定比率的綠電,如今卻傳出廠商,買不到綠色能源窘境。

工總常務理事 何語表示,「(綠電)價格非常高,第二個來源有困難,產業界對於整個政府的能源政策,是完全不敢信任、而且沒有信心的。」

工總痛批政府能源政策失靈,要求用電大戶強制購置綠電,卻沒有配套。四月中旬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條文中訂有大戶條款,針對契約容量,超過800瓩工業、服務業,都納入用電大戶範疇,規定綠電發電占比需超過10%,再生能源發電,可透過裝設再生能源、建置儲能設備、購買綠電及憑證或繳納代金四種管道,不過,現在企業面臨困境,市場上綠電幾乎都賣給台電,台電礙於《電業法》降低排碳係數規定,無法說賣就賣,企業想買綠電,恐怕也買不到。

經濟部次長 林全能回應,「購買的綠電是已經有跟台電簽PPA(台電購售電合約),那當然這個部分如果修正過後,他們就可以順利去做這個適當的後續處理,那如果其實事實上有很多新開發的這個綠電,還沒有跟台電簽PPA的話,那企業就可以事先跟他們做溝通去處理這樣子。」

經濟部強調,將先請台電修正相關合約,並盤點企業需求。不過工總近日公布政府產業政策滿意度調查,針對能源政策部份,滿意度依舊為0%,顯示工業界對政府能源政策徹底不信任。經濟部則表示,到2025年前,都能維持備用容量率15%,強調供電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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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日 星期五

大家都在找綠電!蘋果供應鏈要求、用電大戶強制用綠能條款,讓業者被買家追著跑


大家都在找綠電!蘋果供應鏈要求、用電大戶強制用綠能條款,讓業者被買家追著跑

風傳媒 尹俞歡 2019-04-28

果日前宣布包含台積電、鴻海、和碩等多家台灣供應商已加入潔淨能源計畫,承諾將百分之百使用綠電生產蘋果產品。另一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也訂出用電大戶強制用綠電條款,規範一定用電量以上的大戶需使用一定比例綠電,讓全台綠電需求更為迫切。

蘋果所定義的潔淨能源,指的是風力、太陽能、生質燃料電池及低衝擊的水力發電,並未包含核能。受多家台廠加入蘋果供應鏈潔淨能源計畫影響,讓近期再生能源業者屢屢接到IT大廠詢問「還有沒有得買?」。

某光電業者即指出,包含台積電在內的幾間大型半導體製造商,受蘋果供應鏈壓力及RE100驅動,都積極在市場上尋找綠電;另一綠電業者也說,一周常有34天被買家追著跑,都想問何時能買到綠電。

用電大戶綠電需求暴增 經濟部仍在商議條款


此外,近期《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規範一定契約容量以上用電大戶需使用部分綠電,也讓市場相當關注。根據能源局2016年查核年報資料,其中工業部分,依現行縣市自治條例800瓩為標準,預估近4千大用戶每年用電量達1296億度,若需使用10%綠電,則屆時將衍生120億度綠電需求。

而儘管業者在買綠電外還可透過繳納代金或購買憑證方式符合要求,但由於目前政府仍規範電證不可分離出售,在市場上流通的再生能源憑證相當稀少,預期屆時廠商仍會選擇以代金或直接向綠電業者購電解套。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目前用電大戶綠電條款的適用範圍、需用綠電比例都還在商議中,也不排除會分年施實,希望盡可能讓國內綠電供需能相互配合。

Google也在找綠電 坦言盼市場機制促更低價


除蘋果供應鏈及法規要求外,自主宣誓要使用百分之百綠電的Google,同樣也還有一段路要走。根據標檢局今年初在環保署所出示的資料,Google位在彰化的資料中心每年用電量約4.3億度,但之前買下的10MW漁電共生光電,1年僅可提供1280萬度電,佔其年用電量2%而已。

對此,Google在宣布綠電採購交易時,也坦言目前仍在尋找更多可購買的再生能源,希望市場價格與機制能進一步促使價格更低。

台積電急買綠電 業者「有電賣不得」全因台電卡關?


台積電急買綠電 業者「有電賣不得」全因台電卡關?

風傳媒 尹俞歡 2019-04-28

台積電買不到綠電?台積電為了預計2023年投產的台積電南科3奈米廠、以及蘋果供應鏈要求,近期正積極「找電」中。據了解,台積電已接觸光電及風電業者探詢買電可能,但目前卻傳出因部分業者未能與台電解除簽購售電合約(PPA),因此無法賣電。台電表示,任由低價綠電跳出、恐不利台電履行減碳義務、或抬高平均電價,仍在商討能滿足多方利益的解約方式;綠電業者則指買家探詢積極,台電應尊重電業自由化後的市場機制。

台積電在南科3奈米廠環評時,承諾將使用20%綠電,外界預估未來1年將需1517億度綠電。此外,蘋果日前公布「潔淨能源供應商」計畫,供應iPhone處理器晶片的台積電也首度加入,承諾100%使用潔淨能源生產蘋果產品。

據了解,台積電內部已組一團隊在全台找電,希望能直接向綠電業者購電,以直、轉供方式使用綠電,並取得再生能源憑證。然而,目前儘管業者有意願賣電,卻無法與台電解除已簽定的購售電合約,交易因此卡關。

綠電賣給民間企業,可同時賣電也賣證


2009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建立再生能源躉購制度,立法後,共有包含光電、風力、水力等2760MW的再生能源業者把電賣給台電,台電再透過電價攤提成本;另外,立法前也有495MW的再生能源與台電購定購售電合約。而所有躉售給台電的再生能源,也都無法取得再生能源憑證(REC)。

在總量逾3GW已躉售給台電的再生能源中,有210MW、約7%的電力躉售價格在3元以下,與目前平均電價2.6元相去不遠;且綠電業者若將電賣給民間用戶,等於同時賣電也賣證、每度電價值可因此增加,因此被視為是最有「誘因」改直接售電給企業用戶的一批電力。

台電:已簽約綠電業者若離開,恐導致排碳量無法達標


為了因應國內用電大戶的綠電需求,上周立法院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開放綠電業者可在躉購及自售間切換,自由選擇要把電賣給民間企業或是台電。然而台電則主張,已與台電簽購售電合約的綠電業者,在「脫離」躉購系統時恐損害台電利益,若要轉出必須先與台電協商、必要時也應補償台電損失,不可「說走就走」。

台電主管解釋,台電作為公用售電業,為了配合政府減碳目標,必須持續降低每發1度電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也就是電力排碳係數;若排碳量為0的綠電業者前仆後繼離開,電力缺口得靠其他能源補足,恐導致排碳量增加,無法達成政府要求。

此外,該名主管也直言,再生能源躉購費用終將反應於電價,若讓低價再生能源「跑光光」,台電只收購高價綠電,可能拉高電價成本,恐讓利益僅流向綠電買賣雙方、對全民無益。他表示,目前台電內部仍在草擬相關規範,屆時可能依不同能源別及躉購價格、訂定不同的「分手」機制,會努力促成台電、全民與廠商三贏局面。

賣綠電給企業恐增排碳量、抬高電價?業者有不同看法


但綠電業者對台電的「公共利益」說也持不同看法。達德能源(wpd)台灣董事長王雲怡指出,電力自由化的好處,即是讓綠電可以不用再靠政府補助、自由買賣,一切以市場機制決定價格。過去由於法規限制、讓再生能源只能賣給台電,如今修法開放,應讓業者有機會自由選擇買主。

「為什麼綠能的邊際效益要獨厚台電?」王雲怡直言,綠電業者在台灣賣給企業、讓企業用更多綠電,同樣也能協助降低台灣整體碳排放量,因此不該只考量台電一家公司的電力排放係數。至於電價部分,王雲怡也說,當部分再生能源不透過台電躉售,台電將減少需納入電價成本中的迴避成本,民眾的電價負擔其實會更少。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則表示,已注意到國內產業對綠電的需求,政府除了積極推動再生能源,也會持續建立合理的市場秩序;至於相關綠電規則,會盡快在今年內提出版本與各界討論。

兩類用戶 將成綠電潛在大買家


兩類用戶 將成綠電潛在大買家

2019-04-30 01:30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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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官員昨(29)日表示,業者環評有條件承諾如台積電3奈米廠要用20%綠電,以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條款,將是未來要買綠電的潛在廠商。

官員也表示,上述兩類型業者對綠電的需求,並非立即馬上要,因此,經濟部希望這二年內可以做出一至二件綠電轉供企業的示範案場,打破目前綠電業者須以台電購售電合約(PPA),才能拿到銀行融資的局面,未來才有可能促成綠電直售給廠商。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再生能源條例修正案,明定用電契約在一定容量以上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儲能設備、購買綠電及憑證、或繳納代金。經濟部能源局官員表示,將在六個月內邀集地方政府、業者討論、協商,訂定相關子法。

官員表示,要訂定相關子法,包括:如何定義用電契約在一定容量以上電力用戶,以及應使用多少比例的綠電、應繳交代金如何訂定等等。官員強調,因各縣市條件並不相同,要業者負擔得起才行。

另據了解,為避免造成業者負擔,經濟部對於「用電大戶」定義會採較寬鬆的定義;此外,能源局在訂定「用電大戶」定義,也會配合國內綠電供給量,絕對不會讓業者買不到綠電。

台商回台設廠 依規採再生能源


台商回台設廠 依規採再生能源

2019-04-30 01:31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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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回流熱絡,面對回台設廠可能新增的大幅用電量,未來環評是否會要求回台投資個案採用一定比例綠電?對此環保署昨(29)表示,目前對於個案投資沒有要求仍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依法審查,不過若回流廠商設廠在有要求綠電的科學園區或工業區,屆時就必須配合管理單位辦理。

舉例來說,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中,就要求契約容量在800kW以上的用電大戶,必須有10%要使用低碳綠能,未來回流台商要是設廠在台南,自然也就必須配合地方政府,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

環保署官員表示,目前針對台商回台投資個案,未來都將依據現行環評法規定,決定是否須進入環評審查,一切依法行政,並未另立新規或另開大門,而是在現行法規架構下,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官員指出,環評法並未訂定任何「綠電條款」,都是到環評會議中依據個案情形審議、討論及要求,近期的開發案中,也只有科學園區有要求綠電比例,一般工業區目前還沒有類似個案。

在個案審查方面,台積電3奈米廠環差案在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時,霸氣承諾採用20%綠電,創下台灣企業先河。

彰化二林精密機械園區二階環評初審時,也有環評委員希望開發單位承諾全區綠電比率須達到10%,目前仍在審議中。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新法上路,經濟部:已請台電公司依新法修正相關合約,未來新加入業者可在躉購及直供轉供制度間轉換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新法上路,經濟部:已請台電公司依新法修正相關合約,未來新加入業者可在躉購及直供轉供制度間轉換

種類:即時新聞  發布單位:能源局  發布日期:2019-05-02 21:06

總統已於昨(1)日公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經濟部表示106年電業法修正後已開放綠電先行,產業界可藉由直供轉供綠電的方式購買綠電,以滿足綠色供應鏈要求。為進一步建立綠電市場自由化,沈榮津部長今邀集相關單位進行討論,會中決議先請台電公司依修正後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儘速修正相關合約,使未來新加入業者可以在躉購及直供轉供制度間自由轉換。
此外,為滿足產業界綠電需求,將從需求面及供給面進行詳細盤點,同時就過去已簽約的案件研議合理之解約作法,並於近期就相關執行細節再予釐清。沈部長也在會中做出三點指示:
第一,由於綠電的需求可能來自法規要求、環評承諾、產業綠色供應鏈要求或企業社會責任,須詳細進行相關的盤點工作,請工業局儘速邀集相關產業公協會及廠商進行需求時程與數量盤點。
第二,在供給面部分,請台電公司分別針對再生能源業者的簽約、併網及取得電業執照等不同時間點,進行裝置容量及發電量的整體盤點,以確保業者未來可以在需要的時間買到所需綠電。
第三,
請能源局就「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後,需設置一定比例再生能源的用戶範圍、設置比例及期程等,邀請利害關係人及地方政府共同研擬完整配套作法,以建立綠電自由交易市場。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局李君禮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775-77020936-250-838
電子郵件信箱:chunlee@moeaboe.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能源局吳志偉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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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聯絡窗口:經濟部能源局夏峪泉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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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戰用電高峰期 台電邀南投用電400瓩大戶倡節電


備戰用電高峰期 台電邀南投用電400瓩大戶倡節電

2019-04-25 18:54聯合報 記者賴香珊╱即時報導

近年受全球暖化影響,各地屢傳高溫,台灣去年5月就出現極端高溫,整體供電瀕臨限電警戒線;台電今年提早因應,今邀集南投縣逾400瓩用電大戶座談,盼透過設置診斷用電設備、尖峰減免電費等機制,提升節電效益。

台電南投區營業處指出,南投縣特高壓和高壓大用戶數僅全縣總戶數的0.2%,但用電度數卻占全縣的45%,電費收益則高達6,除針對用電大戶提升供電品質外,更要提供誘因引導大用戶減少用電,節能省電成效也才較一般用戶更顯著。

台電南投區處長黃美蓮說,近年積極推動需量反應負載管理、需量競價等措施,鼓勵工商大戶透過製程調整等方是善用離峰電力,再開放用出價競標,讓用戶申請且自主報價,把尖峰負載時所節約抑低的電量回賣給台電,達到扣減電費目的。

今同時找來能源技術服務(ESCO)專家提供且指導節電技術和診斷改善,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工程師林育群說,過去無法承諾節能成效,但現在已能針對全場設備用電,著手評估改善,且導入有節能績效的設施,由協力商協助裝設。

台灣銅箔公司工務副理許耿發則說,透過座談瞭解鼓勵節電措施,公司因此參與需量競價措施,也靠產量調節盡量降低系統高載其用電,也配合參考或執行台電專員或能源廠商節能方案,每年電費節省數十萬元不等,對不少業者是不小誘因。

台電南投區營業處表示,透過座談宣導尖峰減免電費、推廣診斷用電設備等鼓勵用電大戶投入節能省費行列,更「接地氣」安排專員直接面對面服務工商用戶,即時處理反映意見、建議事項或申請用電事項,加速推動且完成節電等作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