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建物頂樓增建有機會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
電洽:領航/昕陽太陽能 周小姐0980505868(可加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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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建築物屋頂如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時,不得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並依本處理原則辦理。
違建屋頂 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類型如下:
(一)結構分立型: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分立
(二)結構共構型: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共構。未來違章建築拆除時,其柱位可保留轉作光電設備支撐架
(三)設備安裝型:太陽光電設備直接安裝於既存違章建築屋頂上,非屬建築法令所稱之建築行為。
**內政部方面針對頂樓架設太陽能設施申請雜項執照門檻,放寬到4.5公尺高度免申請雜項執照,太陽能棚架設在違建上頭,未來各縣市政府建管單位,在處理頂樓違建時,會有所「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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