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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 星期五

特定工廠屋頂型太陽能系統規劃—台電用電電價分析/太陽能系統最佳應用方式

特定工廠屋頂型太陽能系統規劃台電用電電價分析/太陽能系統最佳應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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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系統採用最佳設計/規劃方案全額躉售(產生之綠電全額賣台電)/餘額躉售(產生之綠電先行提供自用,多餘電賣電給台電,不足電力由台電端補充)

目前貴公司與台電簽訂之用電契約為:高壓用電2段式電力電價/契約用量為750千瓦()

1124月前台電尚未調漲電價去年度用電成本最高尖峰用電時段:

非夏月電價為:4.62/夏月電價為:5.53

1124月後台電調漲電價後,今年4月起用電成本最高尖峰用電時段將提高至:

非夏月電價為:6.2/夏月電價為:7.29



 

透過太陽能發電系統提供廠內自用將有效降低使用台電端高額電力,節省電費支出6.563/全年度平均電價 =(6.2*8+7.29*4)/12

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再生能源系統電力將強制以固定價格收購,細節可參考《台灣電力公司再生能源電能收購作業要點》及各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而併聯系統又有「餘電躉售」、「全額躉售」、「不躉售」三種售電方式。

(一)餘電躉售:太陽光電系統先供該家戶使用,剩餘電力經由雙向電表回流台灣電力公司,其將定期依據回流電力度數計費。

(二)全額躉售:即太陽光電系統設置獨立電表,直接與電網併聯,住戶可取得最高的躉售電能費用,但無法使用太陽光電系統產生的電力。

(三)不躉售:即該再生能源系統自用,有多餘電能自動回饋電網,回流電力不計費。由於系統不躉售,行政程序相對簡單,只要設置家戶基本耗電量的小型系統即可,空間與成本彈性相對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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