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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 星期三

綠電家園(系列八)-朱松偉:桃園市全力推動綠電政策


綠電家園(系列八)-朱松偉:桃園市全力推動綠電政策

中時電子報 龍益雲桃園報導 20171228

工商時報【龍益雲桃園報導】

桃園市擁有全台最高的工業產值及最年輕的人口結構,都市發展與產業轉型過程往往對自然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市府經濟發展局長朱松偉宣示明年全力推動中央、桃園市太陽能屋頂政策及埤塘光電、離岸風力發電。

朱松偉強調,如何在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取得平衡,並讓市民擁有一個適宜居住的生活環境,是桃園市長鄭文燦及市府團隊始終關心的議題,也是讓桃園市邁向綠色城市的初衷。

朱松偉表示,城市需要永續經營的視野,為了提供市民優質的生活環境,市府大力推動再生能源並訂定「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整合各局處的力量,推動「低碳綠色城市」的政策,在政府、企業、社區、人民共同的努力下,桃園市正大步邁開永續發展的步伐,共同迎向「發展乾淨能源、低碳生活、生態城市」3大願景的綠色生活。

在推動上,朱松偉指出,包括推動公部門示範先行、政策獎勵措施及協助設置等方案。

所謂公部門示範先行,他說,已訂定「桃園市市有公用房舍屋頂及公用設施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2015 年至2017年公有房舍屋頂型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13,097千瓦(KW),並已在2017年底完成5處掩埋場設置太陽光電設備,裝置容量約為3百萬瓦(MW)。

在政策及獎勵措施有3大項,第一是用電大戶設置再生能源,桃園市政府今年開始實施「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25條就針對要求本市用電大戶應於用電場所或則本市適當場所設置契約容量10%以上的再生能源,預計將分3期辦理,第一期契約容量5,000KW以上、第二期2,000KW以上、第三期800KW以上,年初並已公告第一期名單,目前已配合設置2521KW

第二是獎勵轉型低碳產業,已制定「低碳科技產業補助及獎勵計畫」協助引進低碳科技、發展再生能源或其他低碳產業,以補助方式協助產業突破減碳困境,加速產業綠色轉型並擴大落實減量,總額度500萬元,每案補助上限50萬元,今年共補助9家廠商、預估380.5萬元。

第三鎖定補助太陽光電,桃園市政府2015年起辦理「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今年更共編列2,500萬元的經費,共補助80件案場、總設置容量近6,937KW,約等同11座大安森林公園年減碳量,推動3年來設置容量8,861KW,共減少5,305噸二氧化碳,約等同14個大安森林公園的減碳量,2018年將再持續編列2,500萬元的經費辦理補助。

為協助設置,例如推展綠能產業專案貸款,桃園市政府今年7月與彰化銀行簽訂「桃園市發展綠能產業合作方案」,專案貸款總額度300億元,提供有意願設置再生能源的業者充足的資金來源。

朱松偉強調,還有「綠能討論平台」、規畫「成立綠能辦公室及專家委員會」。前者針對重點發展的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項目,今年辦理多場再生能源論壇及說明會,邀請專家、學者及業界先進一同分享交流,成為未來再生能源推動政策與發展方向的討論平台;後者為整合市府各局處的再生能源業務,並提供統一諮詢窗口加強推動桃園市綠能政策。

也催生再生能源產業鏈在地化,朱松偉說,為推動綠能產業發展,提供桃園市民就業機會,藉由與德國達德能源簽訂的合作備忘錄,更促成離岸風力產業鏈在桃園市落地生根。


 

全民種電 三年增1,200億投資


全民種電 三年增1,200億投資

2017-12-27 03:42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26)日說明政府的財經成績時強調,為打造綠能島,實現非核家園,「全民屋頂種電」方案的推出是一項關鍵的重要政策,預計未來三年,此項政策可增加1,200億元的投資,創造1.2萬個就業機會。

賴揆是在監察院巡政院時,做了上述表示。他同時指出,要實現綠能發展、非核家園,推動綠色金融是重要的一環。行政院鼓勵國銀對綠能產業放款,截至10月底放款餘額已突破兆元,高達1.06兆元,並核准保險業投資五家再生能源電廠,金額達53.5億元。此外,綠色債券市場發行規模也達123億元。

政院11月核定「綠色金融行動方案」,涵蓋授信、投資、資本市場籌資、人才培育、促進發展綠色金融商品或服務深化發展、資訊揭露、推廣綠色永續理念七大面向,要促使台灣轉型為綠色經濟、投資、消費與生活。

經濟部能源局公布的「全民種電」方案,將採「民眾零出資、政府零補助」原則,由地方政府遴選適當營運商,協助民眾屋頂「種電」,民眾至少獲得躉購費率一成的回饋金。

賴揆日前曾表示,希望屋頂型太陽光電在已建置1GW的基礎上,新增2GW的裝置容量,並讓原訂目標提早五年達成,也就是2020年屋頂型太陽光電裝置總量達3GW

另外,家戶配合安置太陽光電時,會安裝智慧電表,藉此讓所發的電可以雙向流動,一方面自用,剩餘的電還可以進到台電電網,換言之,全民屋頂種電既可「創能」也可「智慧節能」。

國發會發布「行政院一年來工作重點」指出,截至今年10月底,太陽光電系統的總裝置容量達143萬瓩,總發電量已達14.2億度。

新北市獎勵設置太陽光電 優惠融資


新北市獎勵設置太陽光電 優惠融資

台灣新生報 2017/12/25

為鼓勵全民綠能屋頂設置,新北市府將推動多項綠能政策,持續提供太陽光電設置獎勵補助,更結合金融業者提供優惠融資,協助民間降低設置成本,規劃自明(一○七)年起統一受理太陽光電設置審查,加速太陽光電申設時程,預計將於二月公告,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新北市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行政院近期規劃啟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透過民間技術與資金鼓勵民眾設置屋頂太陽光電系統,
新北市其實早自一○二年起推動民間場域太陽光電設置,提供每案最高一百五十萬元的設置補助,更結合永豐銀行提供優惠融資,提供核貸額度最高設置費用八成優惠,在設置初期先行提供最高二成的核貸資金用於成本支出,減輕負擔。

為打造新北首座現代桃花源太陽能電廠,也活化閒置空間並兼顧環境教育及環保,運轉後民間業者每年將提供百分之十的售電收入作為市府回饋金,預計可增加市庫年收入達四百一十八萬元。經發局補充,太陽光電系統具有隔熱、發電自用或售電的好處,維護容易及保固期長,很適合一般家庭、社區大樓及工廠裝設。

全民發電 桃市違建屋頂可裝太陽能


全民發電 桃市違建屋頂可裝太陽能

中廣新聞網  20171228(李明朝報導)

 

為了推動光電政策,鼓勵民間設置微量型光電屋頂,桃園市政府新增改違建物屋頂光電三法以及修正「桃園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有條件讓違章屋頂可以設置再生能源設施。

為了配合政府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桃園市政府積極推動光電政策,都發局代理局長盧維屏表示,台灣能源轉型推動政策將在2025年達成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20%、燃煤發電量占比30%、天然氣發電量占比50%、核一、二、三不延役及廢止核四的目標,主要將增加再生能源與燃氣發電,降低燃煤比例,多元再生能源包括風力、水力、生質能、地熱、太陽光電等,其中又以太陽光電最有效益,於20%再生能源中占73%比例。

屋頂設置光電,卻因為有部分合法建築物屋頂面臨違章部分,桃市先將法規機制修訂,接著就等中央後續配套,盧維屏表示,桃園新增改違建物屋頂光電三法,分別為「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桃園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桃園市建築物屋頂綠化及再生能源設置辦法」。後續建議再修正「桃園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增加四面無壁體、不設限85 年以前違章;「桃園市建築物屋頂綠化及再生能源設置辦法」不設限面積1/2以上免計屋突面積,鼓勵推動設置再生能源設施。

桃園市政府推動太陽能光電系統設置分為企業型及民間型,企業型多為大型設施,民間則朝向微量型發展,市府每年編列2,500萬元,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補助並鼓勵民間申請設置光電屋頂。

 


 

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呼應中央綠能政策 中市府補助最高30萬媒合家戶屋頂設太陽能板-太陽能發電補助


呼應中央綠能政策 中市府補助最高30萬媒合家戶屋頂設太陽能板-太陽能發電補助

經發局表示,除媒合民間屋頂設置外,市府明年也匡列570萬元預算,針對家戶部門設置太陽能板規劃相關補助,每瓩補助18仟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30萬元,期持續帶動民間參與。

市議員蔡雅玲、張玉嬿、謝志忠指出,中央推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政策,鼓勵民眾在建物屋頂裝設太陽能板,建議市府在家戶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及合格廠商把關部分,建立完善配套措施,也鼓勵工業部門積極種電。

經發局長呂曜志表示,行政院宣布推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政策,將由經濟部進一步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市府也會全力配合辦理屋頂種電政策,目前家戶申請設置太陽光電設施須為合法建物,且須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同意備案始可設置,市府也會提供民眾諮詢服務,以加速民眾申請流程;至於有關消防安全及建物安全結構部分,也會加強橫向聯繫協調,協請都發局及消防局嚴格加強把關,以維護公共安全。

為響應2025年非核家園及再生能源要提高至20%的目標,市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自102年已訂定「臺中市市管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在市管公有廳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統計至今年7月底已有143棟市管公有建物完成標租,總計裝置容量超過18,000瓩,預估每年發電量可達2,400萬度,每年減碳量將可達1萬公噸以上;民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部分,目前已有618間民間建物取得同意備案,總裝置容量超過37,000瓩,預估發電可達4,700萬度,每年減碳量可達2.5萬公噸以上。

呂局長也說,為持續推廣民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市府除積極媒合民間屋頂設置外,明年也匡列570萬元預算,針對家戶部門設置太陽能板,規劃相關補助措施,每瓩補助18仟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30萬元,以持續帶動民間單位參與,並視業務推動成效再加碼,共同促進綠能推動,期能達到非核家園及能源永續發展目標。

至於鼓勵工業部門積極種電部分,市府依照「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推動用電大戶設置再生能源計畫,規劃分三階段實施,與台電公司契約容量800瓩設置容量以上用電大戶,要求自公告日起3年內完成裝設契約容量10%以上之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及其他綠能設備,預計445家全數完成後,期間每年裝置容量可逾2萬瓩,相當減碳1.4公噸。

都發局也表示,為鼓勵民眾設置再生能源設施,經濟部及內政部已共同發布「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設置於建築物屋頂或露台或屋頂突出物,在一定規模以下,可免請領雜項執照、減少執照申請費用,以提高民眾申請意願。為配合中央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市府已於去年516日發布「臺中市建築物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辦法」,針對三樓以上的合法建築物或申請三層樓以上建造執照的建築物,申請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在一定規模以下,得免計入屋頂突出物面積及建築物高度。

都發局指出,市府也訂定已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增設屋頂太陽光電設施請領雜項執照的違章處理原則,放寬違章建築僅對太陽光電設施的位置範圍予以查驗,放寬相關建築法規定,更有利於綠能設備的設置。

另外,市議員陳政顯、謝志忠也詢問若新社菇農因應中央政策種電,是否可以申請綠能設施?需不需要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對此,農業局表示,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附表所定的各類農業設施,除申請基準或條件規定不得附屬設置綠能設施者外,得在不影響農業設施用途及結合農業經營使用的前提下,向土地所在地的直轄市、縣()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其經營計畫應敘明農業經營與綠能設施之結合情形。

農業局指出,申請應檢附農業經營實績證明文件,並經直轄市、縣()主管機關查核確有農業經營事實,且符合原核定計畫內容使用,始得依規定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因新社區土地屬公告山坡地範圍內,涉及山坡地開發回饋金繳交,應依相關規定提出申請辦理;至於如屬山坡地範圍,無涉及水土保持法第12條第1項及第4項山坡地開發利用所需擬具申請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得免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11/3*7)*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 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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