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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1日 星期一

畜牧場/菇寮/禽舍/畜舍等農業設施設置屋頂型太陽能光電設施(營農型光電)好處多多

畜牧場/菇寮/禽舍/畜舍等農業設施設置屋頂型太陽能光電設施(營農型光電)好處多多

包括1. 充分利用室內空間2. 有效降溫提升產量3. 售電收益增加收入。

可兼顧產業生產,同時減少碳排放,共創能源循環經濟,達成綠色農業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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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發展太陽能發電,可分為二種形式-農地轉用型(地面型光電)與營農型(屋頂型光電)太陽能發電系統,二者有極大的差異,主要差別在於裝設光電板後,是否還要從事農業。前者放棄農用改以發電為主,優點是發電量較大,缺點是減少農業生產。

營農型光電(農業設施結合太陽能光電系統)則是兼具農業經營與發電二種用途,平衡農業和太陽能發電的作法

配合國家再生能源政策推動,農業部主管之「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定之太陽能設施等,定義為該辦法所稱「綠能設施」。其中原申請農業設施得在不影響農業設施用途及結合農業經營使用之前提下申請屋頂型綠能設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06年於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項目中納入綠能設施,即允許農業用地上可以設置結合農業經營的綠能設施,可兼顧產業生產的同時減少碳排放,共創能源循環經濟,達成綠色農業永續發展。

臺灣位處亞熱帶氣候區域,長年高溫多濕,若畜牧場/香菇寮等農業設施屋頂結構強度足夠,能善加利用屋頂上方空間設置附屬綠能設施(太陽能發電系統),可有效遮陽降溫,更利於降低室內溫度利於禽類/畜類/經濟作物生長

結合下方農業生產經營,屋頂附設綠能設施可創造額外收益,對於農業設施,設備更新或永續經營之相關投資都大有助益。

若欲設置附屬綠能設施,須在不影響原申請農業設施用途及結合農業經營使用之前提下規劃。且農業設施須具使用執照,及取得相關農業登記證經確認有農業生產之經營事實,始得提出申請設置附屬綠能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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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經濟部中小型製造業(經常僱用員工數10人以上)低碳及智慧化升級轉型個案補助

112年經濟部中小型製造業(經常僱用員工數10人以上)低碳及智慧化升級轉型個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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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a.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製造業,且依法辦理工廠登記,第2條所定實收資本額或經常僱用員工數基準且經常僱用員工10人以上(不含分公司)

b.      不得有陸資投資

c.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d.      營業狀況不得為解散、歇業

補助標的~(執行期間以12個月為原則)

1低碳化:碳排放減量、低碳技術導入

智慧化:智慧製造、營運管理優化

補助金額上限~

每案補助款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個案計畫總經費之50%)

補助科目~

a.  包含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全新設備之購置費(以個案計畫總經費30%為上限)、既有設備之改善費及委託研究或驗證費(以個案計畫總經費40%為上限)

b.  人事費、無形資產引進費僅能編列於業者自籌款

申請時間~

112417日起至1121130日或補助經費用罄之日止

(主辦單位並得提前於本補助線上申請系統登入頁面公告停止受理;申請業者應於受理截止日18時前完成線上填寫及將相關文件上傳送出)


經濟部 中小型製造業 經常僱用員工數9人以下低碳及智慧化升級轉型補助作業

經濟部 中小型製造業 經常僱用員工數9人以下低碳及智慧化升級轉型補助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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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依「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 3 條第 5 款及「經濟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5 條規定,補助個別製造業(經常僱用員工數 9 人以下)加速導入相關技術、設備及管理機制,朝向低碳化及智慧化升級轉型,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及經濟韌性,特訂定本須知,以執行補助作業。

二、申請資格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製造業,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 2 條所定實收資本額或經常僱用員工數基準,且經常僱用員工 9 人以下者:

1. 「中小企業」指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

百人者( 1)

2. 「製造業」指依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之「所營事業資料」包含 C 類製造業。

1:經常僱用員工數係指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受理事業最近 12 個月平均月投保人數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申請資格 :

1. 申請業者及委外廠商( 2)為陸資企業 (依經濟部公告資料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進行認定)

2. 3 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3. 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4. 營業狀況為解散、歇業。

5. 本次申請計畫內容曾獲得政府機關獎勵或補助。

6. 已獲本辦法所定之低碳化、智慧化升級轉型獎勵或補助 (含不同申請業者有同一代表人之情形)

2:委外廠商係指涉及委託研究或驗證等行為之合作廠商,且須列於申請計畫書之「委託研究或驗證費」表格中,如有未列於該表格之合作廠商,屆時不得核銷補助經費。

三、補助標的

() 低碳化

1. 碳排放減量:運用最佳化節能減碳與熱能回收利用技術、耗能設備汰換等方

式,或結合產業技術專家,盤點公用設施或製程設備之減碳熱點,亦可導入

碳盤查、碳足跡、精實管理、能源管理等碳管理機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降低碳排放量,進而提高申請業者碳管理能力。

2. 低碳技術導入:導入新低碳製程技術,降低生產作業碳排放量,包含採用生

質能、廢棄物衍生燃料(RDF)、太陽能、風能、氫能與其他綠色能源,轉用

再回收或低碳原材料,使用碳捕捉利用與封存技術(CCUS)或其他能資源整合

技術。

() 智慧化

1. 智慧製造:運用數位化管理、巨量資料、人工智慧、物聯網、機器人、精實

管理、虛實整合、雲端服務、積層製造或感測器之智慧技術元素,以達到生

產資訊可視化、故障預測、精度補償、自動參數設定、自動控制、自動排程、

應用服務軟體、彈性生產或混線生產之智慧製造功能。

2. 營運管理優化:導入數位化管理、物聯網、雲端服務、人工智慧及資訊安全

等技術,優化策略管理、流程管理、經營績效、研發創新、顧客市場、人力

資源、資訊運用等經營管理構面,提升營運管理、產品或服務之品質、安全

與效率;或與申請業者上下游供應鏈業者進行資訊串接,解決物料供應及生

產製造問題、提升良率、產能,增加效率,以達到快速回應、彈性生產等效

益。

四、補助金額上限

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個案計畫總經費之 50%,每案補助款以新臺幣 300 萬元

為上限。

五、執行期間

12 個月為原則,並可追溯至線上申請收件日為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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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管工廠低碳及智慧化 基礎轉型個案補助 經濟部疫後補助資訊 - 工業局

納管工廠低碳及智慧化 基礎轉型個案補助

經濟部疫後補助資訊 - 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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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有哪些?

a.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製造業注意

b.      前述公司不含分公司不得有陸資投資

c.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d.      營業狀況不得為解散、歇業

有下列情形不得申請:

1. 同一申請事項內容曾獲得政府機關補助

2. 已獲本辦法所定補助之低碳化、智慧化升級轉型補助者

補助內容有哪些?

工廠生產及防災、污染防治管理之低碳化或數位化轉型(個案計畫執行期間以12個月為原則)

a.       導入精實管理、自動化、數位化、智慧化等技術或設備,優化工廠營運生產理;

b.      或導入既有成熟節能減碳、再生能源、能資源回收利用等技術或高能效設備,降低工廠碳排放量;

c.       或導入具備智慧化、低碳化之防災、污染防治與排廢監測等技術或設備系統,提升工廠營運效能,朝向永續發展

補助上限每案 150萬元 (業者自籌款佔計畫總經費50%以上)

 

申請還需要注意什麼?請務必遵守申請規範!

a.       申請個案計畫內容不得與已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計畫相同,倘發現有重複申請者,得駁回申請

b.      同一家業者依本須知規定申請並獲補助之個案計畫以1案為限。

c.       倘申請文件不齊備者,於受理期間經審查不合格而得補正者,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或 補正之電子郵件通知寄達)次日起3日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駁回申請; 受理截止後,不得補正。

d.      本補助執行人員如有參與其他政府計畫,應敘明參與計畫名稱、參與人月及設備使用情形,且執行政府計畫總人月不得超過12人月。

e.       申請業者須保證最近3年未有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如有相關情事,不得申請本補助,並將追回違法期間內依本補助辦法申請所獲得之補助。

f.        申請業者應自行確認並負責所申請個案標的及所填報各項資料,皆應與申請業者現況、事實相符,絕不可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如有違反情事,應由申請業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g.      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申請業者之代表人、計畫主持人、計畫聯絡人、計畫執行人員及顧問,均須檢附簽署後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h.      計畫書所列計畫參與人員須為申請業者正式員工,即具有該業者勞工保險身分者。

經濟部工業局-納管工廠低碳及智慧化基礎轉型個案補助 特定工廠屋頂太陽能發電系統設計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