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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8日 星期三

太陽能自用電第二期30KW-即發即用/自發自用


太陽能自用電第二期30KW-即發即用/自發自用
(客戶於去年裝設第一期太陽光電系統自用電設備-經驗證有效降低場內電費支出,今年要求增設第二期)
CNC加工廠裝設太陽能自用電系統,不賣電給台電. 藉由太陽能光電系統白天產生之綠電提供給廠內CNC加工設備使用,有效降低廠內台電高額用電電費支出.



太陽能是台灣發展再生能源的主力,國內太陽能的發展,主要是以簽約賣電給台電為主。但是近年來除了賣給台電,有些工廠、營業店面和一般住家,也開始架設光電板自發自用。他們認為太陽能自用沒有賣電的束縛,不怕斷電,還可以省下大筆電費。
現在有些採用營業用電,用電量大的商家,也開始裝設太陽能板,取代部分電力。
隨著光電成本迅速下降,太陽能早已不是過去人們所認為的昂貴的能源。
目前夏季用電非營業用1000度以上每度電要6.41元,超商餐廳等營業場所夏季用電超過1500度以上每度電6.43元,已經高於光電成本。業者指出,對許多商家或高用電戶,市電等價的時代已經來臨。未來不論是賣給台電,或是選擇自發自用,光電的發展將走出更多元而不同的樣貌。

「再生能源條例」規定用電大戶將強制安裝再生能源或繳納代金,子法今預告後4月將正式上路。子法規定用電大戶為用電「契約容量」5000瓩以上,並至少需裝設10%、500瓩再生能源自發自用;若繳納代金則1年則約為507萬元。經濟部表示,首批大戶約300多家,最慢須在20254月前安裝完畢,而代金會每年依照綠電價格及發展狀況重新公佈。
「再生能源條例」去年修正通過,明訂用電大戶須設置或購買一定比率的綠電。經濟部今正式預告子法「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草案」,預計經過1個月預告後正式公告,亦即4月可正式上路。

立法院已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明訂未來用電大戶須設置或購買一定比率的綠電。很多用電大戶早就在自家工廠屋頂裝太陽能發電,因此經濟部決定,用電大戶條款之適用可溯及既往,只要改為自發自用,原本已經設置太陽光電可認列符合用電大戶之規定,不必再新建綠電。
根據經濟部規劃,「用電大戶」定義將以與台電簽定契約容量5,000瓩為門檻,須建置10%、亦即500瓩的綠電,估計約有506用電大戶(約有300多家企業)受影響,預計可創造約1.05GW綠電裝置容量。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明定用電契約在一定容量以上的用電大戶應設置再生能源設備或儲能裝置,也可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方式代替。簡言之,用電大戶可在自行設置綠電、設置儲能裝置、購買綠電憑證、繳納代金四擇一。
經濟部對於「用電大戶」定義將採與台電簽定契約容量5,000瓩為門檻,須建置10%、亦即500瓩的綠電。經濟部將給予業者五年建置期,且設計獎勵機制,鼓勵業者提早完成。官員表示,業者對於上述規劃大致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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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電廠? 集資購買太陽能板-投資前先行思考


公民電廠? 集資購買太陽能板-投資前先行思考
1.    太陽能電廠設備所有權是屬於誰的? 你真的有買到所謂單片太陽能板,還是只買了一個公司給你的空幻的承諾?
2.    20年當中你投資的太陽能電廠會不會被轉賣了,身為擁有幾片太陽能板投資人,你怎麼辦? 原公司給你的承諾還有可能移轉嗎?
3.    20年當中原公司不玩,解散了,身為擁有幾片太陽能板投資人,你怎麼辦?
4.    終結以上兩點-公司對於集資購買太陽能板是否有提供第三單位履約保證或是設備信託等之措施,用以確保投資人可能面臨之風險.
5.    太陽能電廠位於不同的地區(日照不一樣),不同的架設方式(水泥屋頂架高棚架型/鐵皮屋平鋪型),不同電廠規模,每片太陽能板所能獲得的投資報酬率一定會不一樣,可是為何有些廠商提供給你的投資報酬率都一樣?



綠色金融?違法吸金?台灣興起全民電廠投資,業者稱「保證年回收8%」竟沒人管!
林上祚 2020-01-21 風傳媒
政府全力衝刺太陽能光電,讓「全民電廠」綠能投資平台應運而生,由於有台電20年的綠電躉購承諾,包括陽光伏特家在內的78家業者,最近都在網路上販售20年期投資契約,然而,綠能投資平台最近卻吹起了「保證收益」歪風,有些甚至喊出「保證年回收8%up」的口號,就連經營債務整合的OK忠訓國際,最近也在招聘「太陽能產品諮詢專員」,提供保證底薪4萬元待遇。台灣迄今對於類似投資商品,竟毫無監理措施,經濟部對綠能投資平台的監理,十足鴕鳥心態。
金管會、能源局都稱綠能投資平台「不在管轄範圍」
能源局局長游振偉則表示,綠能投資平台的投資人與再生能源售電業者之間,是《民法》的債權債務關係,至於綠能投資平台對外宣傳「8%保證收益」之銷售行為,是否有違反相關法令,以及是否該訂定定型化契約,保障投資人權益,游振偉表示,目前能源局都還在思考。
綠電投資平台有哪些「行銷話術」?
綠電投資平台的行銷話術,到底有多混亂,可以從幾個案例看出,網站是這樣說的,「陽光***是您的電廠投資顧問 ,我們提供一條龍的服務,一手包辦大小事,您什麼都不需要操勞,放心將場地交給我們,簽約後即可輕鬆領取持續20年的租金」,廣告文宣上大剌剌地寫著「保證年回收8%up」。
網站還強調,「透過認購太陽能板,您所有出資的專案均受到政府綠能政策的保護,並直接與台灣電力公司簽訂20年以上固定價格售電契約,安心投資還能同時為環境貢獻一份心力」,「陽光***將電廠劃分為最小的單位,把太陽能板拆成11片,你可以購買1片或是數片,替您降低設立電廠的資金門檻」、「簡單步驟就能成為陽光電廠老闆」。
然而,「陽光***」並非唯一1家淘「綠金」的投資平台,目前已經在運作的投資平台,除了陽光xxx、陽光yy**信用之外,最近就連經營銀行債務整合平台的OK忠訓國際,也開始招聘「太陽能產品諮詢專員」,綠能投資平台商品,未來到底會被包裝成什麼樣的商品,出售給什麼樣的不特定社會大眾?實在是難以想像。
綠能投資平台「無法可管」 20年期契約履行還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