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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 星期二

明年110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 擬取消階梯式優惠-太陽能賣電價格

明年110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 擬取消階梯式優惠-太陽能賣電價格

2020/12/01 自由財經〔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上週預告明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因遴選的離岸風電風場多在進行中,太陽光電費率更受外界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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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能源局預告版本太陽光電每度3.7234元到5.6281元,屋頂型二十kW以下降幅約1.5%,但攸關大容量發展的地面型降幅最高達5.7%,且太陽光電的躉購費率將不再享有前高後低的階梯式費率,各級距費率全年統一。

能源局近兩年都為鼓勵家戶在屋頂裝設太陽光電,20kW以下級距降幅最小約1.5%,其它屋頂型各級距降幅落在3.4%5.4%不等,而地面型最新預告和去年第一期費率相比降幅達5.7%最大。

而太陽光電費率自2019年起分為上下年度兩期,能源局太陽光電組長林文信表示,過去祭出前高後低費率是考慮業者一年當中的建置成本有差異,也為了分散業者工期,但隨著太陽光電發展逐漸成熟,模組、支架、人工施工費用等每年降幅空間有限,因此朝向上下年度費率一致。

林文信表示,能源局仍秉持綠能朝複合式發展,去年起新增風雨球場後,今年將漁電共生與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等都加入一地兩用型態,可享6%加成費率,不過,露天停車場較一般4.5米高,要增加至5.1米高度需先符合高公局認可,而台東縣爭取已久盼成為第十個享有15%加成縣市,林文信表示,因審定會考量當地電力供應需求與缺電風險,加上台東縣地形狹長、日照數較不平均,因此預告版仍暫不納入。

另外有業者反應,今年突然有海岸管理法管制,影響七至九個月,造成工期延宕,無法享今年較高費率,對此,林文信也說明,業者有意見可於聽證會反應,能源局本周五與下周一將在高雄、台北舉辦聽證會,待召開第三次審定會才會正式拍板明年費率。

110年離岸風電、光電躉購費率 調降(太陽能賣電價格)

110離岸風電、光電躉購費率 調降(太陽能賣電價格)

2020-12-02經濟日報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最新公布2021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草案,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的躉購費率全都下降,其中,離岸風電躉購費率降幅高達8.6%;陸域風電的躉購費率則與今年相同。能源局長游振偉解釋,明年躉購費率下降主因是綠電技術逐漸成熟,初設成本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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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振偉也說,目前公布躉購費率僅為草案,本周五將會召開公聽會,在參考業者意見後,年底前拍板定案。

另外,游振偉也補充,雖然明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些微調降,但也針對「一地兩用」型態,包含農地、魚塭、停車場及風雨球場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可再外加6%的一地兩用型態額外費率,每度可增加0.22元。

一般預料,儘管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下調恐引發綠能業者反彈,但用電大戶條款即將在明年元旦上路,綠電躉購費率調降也有助降低產業能源成本。

根據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草案,離岸風電固定20年躉購費率則從每度5.09元調降為每度4.65元,降幅8.6%。階梯式躉購率也從前十年每度5.80元、後十年3.82元,調降為每度5.303.52元。

太陽光電方面,屋頂型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從去年每度3.99元至5.71元調降至每度3.89元至5.62元,降幅1.5%2.3%不等;地面型從每度3.9元調降至3.7元,降幅3.9%;水面型從4.3調降至4.1元,降幅3.5%

為鼓勵溝渠等架設小水力發電,明年增設1瓩至2,000瓩的級距,躉購費率每度3.1元,躉購價格比2,000瓩至2萬瓩每度2.8元來得優厚。生質能、廢棄物、地熱能則與去年無異。

然而,離岸風力及太陽光電為國內再生能源裝設主力,明年躉購費率雙雙皆調降,恐影響到國內綠電業者發展意願。

對此,游振偉解釋,躉購費率是依照期初設置成本、資本還原因子、年運轉維護費及年售電量套用公式去檢討。明年躉購費率下降主因為國內綠電業者技術逐漸成熟,初設成本下降。

經濟部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範訂定台灣躉購制度,此舉是因為考量到再生能源發展初期成本高,不具有與其他發電方式在價格上有優勢,因此政府一定期間內以固定的躉購費率收購再生能源電力,將有利於綠電業者減少發展成本,有利於業者能有穩定發展產業。

用電大戶條款 設五年緩衝期

用電大戶條款 設五年緩衝期

2020/11/30 工商時報 馮建棨

用電大戶條款敲定,經濟部規劃12月中正式公告,力拚明年元旦上路,對原先已有綠電設備用電大戶,最高可獲40%義務量減免優惠,提高誘因以利推廣綠電。第一波約300家企業列入,半導體業、化工、石化產業首當其衝。官員說,綠電建設短空長多,有利於未來產業在國際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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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第一波用電大戶以5,000瓩以上大戶為門檻,數量約506個大戶電號,扣除教育、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等後,約有300多家企業,必須在五年內完成設置契約容量10%的綠電。大戶取得綠電方式包括設置綠電發電設備、購買綠電憑證、設置儲能設備、繳交代金等四種管道。

能源局官員說,用電大戶政策方向已訂出,過去討論四大內容原則不變,包含一、首波門檻維持5,000瓩;二、辦法實施前,先前配合能源政策已在屋頂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者,訂定打折機制,義務量最高可減免20%;三、祭出早鳥優惠,業者需在五年內完成10%綠電設置,若提早在四年、三年內完成,建置比例可從10%降為9%、8%;四、不同再生能源類別,分別計算購買綠電額度。

至於緩衝時間五年爭議,官員說,企業界認為實施後會對產業增加負擔,盼期程再延長二年至七年;但環團要求用電大戶要負企業社會責任,盼縮短至三年完成,最終決定依預告時的五年作緩衝期,這是多數認同的期程。

這次公告納入每二年檢討一次規定,官員說,可因應未來再生能源發展及相關變化,且若首波用電大戶推動綠電順利,也會考慮推第二波,讓門檻往下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大戶條款上路前已設置綠電設備者,其義務量新增「折扣」。官員說,主要針對大戶用電場所屋頂自設或出租案例,其義務量可由10%降為8%;但折扣後仍可同時再享受三年、四年內提早完成,義務量再打八折、九折等早鳥優惠。

舉例來說,用電大戶原本就有設置綠電設備,義務量減免20%外,後續早鳥優惠最高可再享八折優惠,最終將合併計算,最高可獲40%優惠減免。

拚2025年20GW達陣 八大場域優先推太陽光電

202520GW達陣 八大場域優先推太陽光電

2020/11/30 工商時報 蘇秀慧

力拚2025年太陽光電設置20GW目標達陣,據悉,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上周完成跨部會整合,盤點太陽光電八大優先推動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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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具經濟效益是漁電共生場域,盤點1萬公頃、可設置容量4GW,今年底將優先公告4,805公頃,沈榮津已告知光電開發商「帶著資金與技術直接來種電」。

八大優先推動場域包括:學校、公有房舍、農業設施及工業園區等屋頂,漁電共生場域、綠能營區、港口及停車場、汙染土地。其中漁電共生面積較大,頗受光電業者青睞,大多分布在台南、嘉義、屏東、高雄、彰化和雲林地區。

近年農地種電大量增加,引發農地破碎及流失爭議,農委會7月修正規定,限制特定農業區及養殖漁業生產區不得變更設置太陽光電,引發太陽光電三大公協會強烈反彈。行政院火速在9月間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由沈榮津領軍,周周召開跨部會議,協助排除光電設置障礙,上周完成跨部會20GW目標整合,盤點八大優先推動場域具體細節,沈榮津並責成台電全力配合併網的饋線容量或啟動加強電力網,對光電熱區擴充饋線容量。

20GW目標中,6GW屬屋頂型,14GW為地面型。屋頂型部分,官員說,農業設施屋頂盤點2,100公頃、可裝置容量2.1GW最高,農委會每月將提供210MW有意願名單,供公協會媒合設置。

其次是工業屋頂,經濟部管轄全國工業區北區和中南區將分別以園區屋頂總面積40%、50%推動,目標1GW

第三公有房舍屋頂,盤點88公頃、裝置88MW,明年第二季完成招標;第四搭配全國公立中小學安裝冷氣專案設置太陽能,學校屋頂盤點272公頃、裝置272MW,明年首季完成招標。

至於地面型,主要是漁電共生共1萬公頃、有4GW潛力;國防部盤點不具機敏性營舍185公頃、設185MW;交通部所轄港口及停車場盤點243處;環保署盤點已整治汙染土地928公頃,年底放寬可設光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