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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 星期五

特定工廠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裝置發電設備面積不低於屋頂水平投影面積之百分之五十

特定工廠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裝置發電設備面積不低於屋頂水平投影面積之百分之五十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用地計畫注意事項及相關需要表格

(位於非都市土地且申請面積未達2公頃者適用)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3482727.html

 






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其裝置發電設備面積不低於屋頂 水平投影面積之百分之五十;或出具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太陽能產業公()會評估無法裝置之書面意見

太陽光電設備規劃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經檢具無法裝置書面意見者免附

 

特定工廠提送用地計畫應備文件自我檢核表

特定工廠承諾事項聲明書

用地計畫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申請表

基地條件及鄰近環境概況

土地使用計畫

土地使用編定

廢污水排放計畫

拆除計畫

營運管理計畫

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

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比例尺不小於1/1200)

土地使用地編定圖

拆除計畫圖

計畫位置示意圖

申請表

土地使用清冊表

土地使用計畫表

計畫期程說明表

回饋金繳納機制說明表

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電子謄本及地籍圖

特定工廠登記文件影本

產品製造流程圖

土地變更編定同意書

環境敏感區位及農產業群聚地區查詢結果

(位於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者,應說明下列事項,並徵詢各項環境敏感地區之中央法令規定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意見:一、就所屬環境敏感地區特性提出具體防範及補救措施,並不得違反各項環境敏感地區劃設所依據之中央目的事業法令之禁止或限制規定。二、就所屬環境敏感地區特性規範土地使用種類及強度。)

地形測量圖

建築線指示(定)圖

經建築師簽證、並含防火間隔之廠區建物配置圖

排放或排注許可文件

架設橋樑通行同意/道路通行切結書(未涉及者,免附)

隔離綠帶或設施拆除切結書(無申請隔離綠帶或設施上既有建築物於使用執照前一併拆除者,免附)

回饋金分期繳納切結書(無申請回饋金分期繳納者,免附)

無法裝設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證明文件(已規劃裝設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免附)

環保法規應檢送之計畫、評估調查檢測資料或取得有效之各項許可文件。(非屬環保法規認定應檢附者,免附)

環境影響評估核定文件(非屬「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3條認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免附)

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文件(非屬山坡地經認定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免附)

用水計畫或計畫核定文件(非屬用水量達300立方公尺/日以上者,免附)


特定工廠用地計畫 經建築師簽證、並含防火間隔之廠區建物配置圖

特定工廠用地計畫 經建築師簽證、並含防火間隔之廠區建物配置圖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3482595.html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110條規 定,2棟建築物自基地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在1.5 公尺以上未達3公尺範圍內之外牆,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的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

專業特定工廠屋頂型太陽能系統設計規劃

電洽:領航/昕陽太陽能 0980505868


特定工廠屋頂型太陽能系統規劃—台電用電電價分析/太陽能系統最佳應用方式

特定工廠屋頂型太陽能系統規劃台電用電電價分析/太陽能系統最佳應用方式

https://www.pvesco168.com.tw/product-detail-3482904.html

太陽能系統採用最佳設計/規劃方案全額躉售(產生之綠電全額賣台電)/餘額躉售(產生之綠電先行提供自用,多餘電賣電給台電,不足電力由台電端補充)

目前貴公司與台電簽訂之用電契約為:高壓用電2段式電力電價/契約用量為750千瓦()

1124月前台電尚未調漲電價去年度用電成本最高尖峰用電時段:

非夏月電價為:4.62/夏月電價為:5.53

1124月後台電調漲電價後,今年4月起用電成本最高尖峰用電時段將提高至:

非夏月電價為:6.2/夏月電價為:7.29



 

透過太陽能發電系統提供廠內自用將有效降低使用台電端高額電力,節省電費支出6.563/全年度平均電價 =(6.2*8+7.29*4)/12

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再生能源系統電力將強制以固定價格收購,細節可參考《台灣電力公司再生能源電能收購作業要點》及各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而併聯系統又有「餘電躉售」、「全額躉售」、「不躉售」三種售電方式。

(一)餘電躉售:太陽光電系統先供該家戶使用,剩餘電力經由雙向電表回流台灣電力公司,其將定期依據回流電力度數計費。

(二)全額躉售:即太陽光電系統設置獨立電表,直接與電網併聯,住戶可取得最高的躉售電能費用,但無法使用太陽光電系統產生的電力。

(三)不躉售:即該再生能源系統自用,有多餘電能自動回饋電網,回流電力不計費。由於系統不躉售,行政程序相對簡單,只要設置家戶基本耗電量的小型系統即可,空間與成本彈性相對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