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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日 星期五

台積電急買綠電 業者「有電賣不得」全因台電卡關?


台積電急買綠電 業者「有電賣不得」全因台電卡關?

風傳媒 尹俞歡 2019-04-28

台積電買不到綠電?台積電為了預計2023年投產的台積電南科3奈米廠、以及蘋果供應鏈要求,近期正積極「找電」中。據了解,台積電已接觸光電及風電業者探詢買電可能,但目前卻傳出因部分業者未能與台電解除簽購售電合約(PPA),因此無法賣電。台電表示,任由低價綠電跳出、恐不利台電履行減碳義務、或抬高平均電價,仍在商討能滿足多方利益的解約方式;綠電業者則指買家探詢積極,台電應尊重電業自由化後的市場機制。

台積電在南科3奈米廠環評時,承諾將使用20%綠電,外界預估未來1年將需1517億度綠電。此外,蘋果日前公布「潔淨能源供應商」計畫,供應iPhone處理器晶片的台積電也首度加入,承諾100%使用潔淨能源生產蘋果產品。

據了解,台積電內部已組一團隊在全台找電,希望能直接向綠電業者購電,以直、轉供方式使用綠電,並取得再生能源憑證。然而,目前儘管業者有意願賣電,卻無法與台電解除已簽定的購售電合約,交易因此卡關。

綠電賣給民間企業,可同時賣電也賣證


2009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建立再生能源躉購制度,立法後,共有包含光電、風力、水力等2760MW的再生能源業者把電賣給台電,台電再透過電價攤提成本;另外,立法前也有495MW的再生能源與台電購定購售電合約。而所有躉售給台電的再生能源,也都無法取得再生能源憑證(REC)。

在總量逾3GW已躉售給台電的再生能源中,有210MW、約7%的電力躉售價格在3元以下,與目前平均電價2.6元相去不遠;且綠電業者若將電賣給民間用戶,等於同時賣電也賣證、每度電價值可因此增加,因此被視為是最有「誘因」改直接售電給企業用戶的一批電力。

台電:已簽約綠電業者若離開,恐導致排碳量無法達標


為了因應國內用電大戶的綠電需求,上周立法院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開放綠電業者可在躉購及自售間切換,自由選擇要把電賣給民間企業或是台電。然而台電則主張,已與台電簽購售電合約的綠電業者,在「脫離」躉購系統時恐損害台電利益,若要轉出必須先與台電協商、必要時也應補償台電損失,不可「說走就走」。

台電主管解釋,台電作為公用售電業,為了配合政府減碳目標,必須持續降低每發1度電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也就是電力排碳係數;若排碳量為0的綠電業者前仆後繼離開,電力缺口得靠其他能源補足,恐導致排碳量增加,無法達成政府要求。

此外,該名主管也直言,再生能源躉購費用終將反應於電價,若讓低價再生能源「跑光光」,台電只收購高價綠電,可能拉高電價成本,恐讓利益僅流向綠電買賣雙方、對全民無益。他表示,目前台電內部仍在草擬相關規範,屆時可能依不同能源別及躉購價格、訂定不同的「分手」機制,會努力促成台電、全民與廠商三贏局面。

賣綠電給企業恐增排碳量、抬高電價?業者有不同看法


但綠電業者對台電的「公共利益」說也持不同看法。達德能源(wpd)台灣董事長王雲怡指出,電力自由化的好處,即是讓綠電可以不用再靠政府補助、自由買賣,一切以市場機制決定價格。過去由於法規限制、讓再生能源只能賣給台電,如今修法開放,應讓業者有機會自由選擇買主。

「為什麼綠能的邊際效益要獨厚台電?」王雲怡直言,綠電業者在台灣賣給企業、讓企業用更多綠電,同樣也能協助降低台灣整體碳排放量,因此不該只考量台電一家公司的電力排放係數。至於電價部分,王雲怡也說,當部分再生能源不透過台電躉售,台電將減少需納入電價成本中的迴避成本,民眾的電價負擔其實會更少。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則表示,已注意到國內產業對綠電的需求,政府除了積極推動再生能源,也會持續建立合理的市場秩序;至於相關綠電規則,會盡快在今年內提出版本與各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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