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電價調整僅反映部分燃料成本 仍未足額反映
NOWnews-2013年09月24日
下午23:21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有立委建議政府應以穩定政局為先,不要在10月1日調漲電價,馬英九總統與行政院長江宜樺都強調不能繼續「逆向補貼」,不能用全民去補貼用電大戶,經濟部能源局也表示,國際燃料價格自92年以來,已漲了1至2倍,但平均電價卻僅調高32%,第2階段電價調整僅反映國際燃料成本增加的部分,且未足額反映。
能源局表示,國際燃料價格自92年以來,即持續大幅上漲,到101年重油、燃煤及天然氣價格已分別上漲209%、168%及99%,且燃料成本占電費收入已達70%,但同期間的平均電價卻僅調高32%。在電價未合理反映成本前,用電者均受補貼,也造成了用電愈多者,享有愈多補貼的不公平情形。
依據台電公司資料,101年平均電價每度為2.72元,不僅低於70年平均電價2.74元,更遠低於每度供電成本3.04元。且與亞鄰國家相比,無論在民生用電及工業用電價格上,台灣都是亞洲鄰近國家中第2低(民生用電僅高於大陸,工業用電僅高於南韓)。
能源局表示,101年電價調整方案,主要反映國際燃料成本增加的部分,且未足額反映。政府為減輕人民生活負擔,已由1次調整改採緩和漸進分3階段調整,第2階段電價調整更從101年12月10日延至102年10月1日起實施。依台電公司實際統計結果,第1階段電價調整後,約有69%住宅用戶及33%小商家用戶的電費不受影響。
同時,為進一步減輕人民生活負擔,第2階段電價調整已將住宅及小商家用戶的起調門檻,由第1階段的每個月用電量330度,分別提高至500度及1,500度,如果用電超過500度及1,500度,也只有超過的度數才受影響,預計約85%住宅用戶及80%小商家的電費不受影響,工商用戶則依原定流動電費調幅打9折。
能源局強調,第2階段電價調整因提高起調門檻,整體調幅已由9.64%降至8.49%,且10月1日開始適用非夏月電價,調整後每度電價仍將較調整前的夏月電價低。經濟部並已邀集製造業、連鎖通路業及進出口業舉辦座談會,籲請業者共體時艱,充分發揮企業社會責任,協助共同穩定民生物價。
對於外界認為應先改善台電經營績效,能源局也指出,101年台電公司經營效率改善成果約94億元,但仍無法彌補當年稅前虧損621億元的缺口(累計虧損1,936億元),電價低於供電成本造成的虧損,遠非改善經營績效可吸收,電價仍應合理反映國際燃料成本,使電業得以永續經營,繼續提供穩定及可靠的電力,滿足人民便利的生活需求。
能源局也表示,行政院已於9月11日將「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函送立法院審定,目前尚未完成審定程序;而第2階段電價調整為去(101)年即公告的既定計畫,是由台電公司依立法院審定的現行電價計算公式辦理,與目前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中的新電價公式無關。
太陽能發電|太陽能熱水器|鍋爐替代能源|工業用熱泵|領航節能科技 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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