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屋頂合法鋪設太陽能板 賣電賺錢
違章建築面臨問題-- 景觀雜亂、 結構公安疑慮、高能源耗損
屋頂改革--主動面對違章建築事實,透過中央/地方政府齊心合力,藉由綠能屋頂設置,來提升市容景觀及建築物安全,創造全民有感之政績
調和併行之做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時,不得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其適用類型如下:
民眾有意願參與屋頂改造方案,向所在地建築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查複合格之違章建築,方可設置太陽光電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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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速並擴大推廣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置,針對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者,經濟部會銜內政部於107年5月10日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第5條第5項增訂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之前提下,得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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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所在地建築主管機關審查,內政部於107年5月21日台內營字第1070807962號令訂定「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合法建築物屋頂如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時,不得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並依本原則辦理(如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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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建物存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申請流程(詳如附件2)。
- 經所在地建築主管機關確認其「設置類型」、「設置場址」與「不影響公共安全且不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並取得「違章建築諮詢表」後,應檢附該「違章建築諮詢表」、「使用執照」以及「建物登記謄本」(若無建物登記謄本,得以使用執照暫代),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所訂應檢附之文件,向能源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備案。
- 申請人取得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後,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仍應依本標準之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所在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免請領雜項執照備查及竣工備查,再向能源主管機關申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備登記。
附件1: 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
一、為配合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建置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免請領雜項執照之作業程序,特訂定本處理原則。
二、合法建築物屋頂如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時,不得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並依本處理原則辦理。
三、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類型如下:
(一) 結構分立型: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分立(如圖例 A 及 B)。
(二) 結構共構型: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共構。違章建築拆除時,其柱位可保留轉作光電設備支撐架(如圖例 C)。
(三) 設備安裝型:太陽光電設備直接安裝於既存違章建築屋頂上,非屬建築法令所稱之建築行為(如圖例 D)。
前項第三款得設置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尚未列為分期拆除之既存違章建築。
四、第二點所定影響公共安全之範圍如下:
(一) 合法建築物垂直增建違章建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占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九條規定之屋頂避難平臺。
2、違章建築樓層達二層以上。
(二)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者。
五、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諮詢電話或窗口,受理民眾查詢確認第三點之設置類型,諮詢表如附件。
六、整幢違章建築不得適用本處理原則。
七、依本處理原則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於其下方或周圍有新違章建築時,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影響公共安全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訂定拆除計畫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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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好熱,有什麼辦法可以降溫?透天住家夏天時,屋內溫度就開始飆高,整間悶熱到不行,晚上不開冷氣真的不能睡,電費也變得相當可觀
在屋頂上投資太陽能遮陽棚能有效阻絕太陽光造成的熱能,
因為每到炎熱夏天屋頂層為鋼筋混凝土材質,不但隔熱能力不佳。還容易吸收太陽輻射熱,即使開冷氣也很難降溫。
要有效解決頂樓悶熱,建議直接從屋頂阻絕熱能,才能讓住家不再整間燒燙燙。
屋頂隔熱原理主要是阻絕太陽直曬屋頂,為何台灣常見加蓋鐵皮屋頂,因為鐵皮屋頂為台灣目前比較實際值接有效的隔熱方法。但是未合法申請雜項執照就會變成屋頂違建(容積率不足申請也不會過),會冒著被檢舉拆除的問題,且鐵皮屋違建投入下去的資金完全無法回收.
太陽能光電遮陽棚經由合法程序申請合法取得縣市政府免雜項執照登記不需擔心違建問題,且鋪設太陽能板又能額外產生電力輸出,可以賣電給台電,另外創造20年以上的賣電收益,投資資金不僅能完全回收還能創造20年穩定賣電收益.
屋頂層塗上隔熱漆往往過了一兩年就失效,這是因為風吹雨淋、走動踩踏都會讓隔熱漆的表面塗層損傷,降低反射效果,20年下來光花在屋頂上的隔熱工程費用與時間勞心又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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