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聯型太陽能發電系統-餘額躉售模式(須為合法建物) 產電自用降低台電端電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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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合法廠房,建物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採用餘額躉售模式,產生之綠電大部分提供自用可以有效降低台電端高額電費支出/並產生再生能源憑證額外之獲利(自用/或透過平台交易)
b.
每度使用之綠電等同1度再生能源憑證,每張再生能源憑證為1000度
台電電費單分析如下--
112年11-12月電費單顯示
114年4月1日前平均每度用電成本為:5.127元/114年4月1日後平均每度用電成本增加為:5.610元,
112年12月-113年1月電費單顯示
114年4月1日前平均每度用電成本為:5.246元/114年4月1日後平均每度用電成本增加為:5.728元
合法廠房,建物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採用餘額躉售模式,產生之綠電大部分提供自用可以有效降低台電端高額電費支出/並產生再生能源憑證額外之獲利(自用/或透過平台交易)
每度使用之綠電等同1度再生能源憑證,每張再生能源憑證為100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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